各区县(功能区)工信部门:现将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第八批大气治理、第六批污水治理、第六批环境监测仪器、第五批固废处理装备等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展推荐工作(一)推荐要求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发展规划,企业符合对应领域《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环保装备制造业(固废处理装备)规范条件》要求,(二)推荐程序符合相关规范条件的企业可自愿提出申请,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平台)中“行业规范管理—环保行业材料报送管理”线上提交规范条件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各区县(功能区)对本辖区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核实,提出推荐意见,二、加强动态管理各区县(功能区)工信部门要加强对已公告企业的动态管理,组织本辖区已公告企业(附件2)通过平台(事中事后监管—环保装备规范条件企业年报)线上填报年度信息采集表,并对企业是否继续符合相关条件提出审核意见,三、规范报送格式请各区县(功能区)于4月16日前将新申报企业和已公告企业的推荐审核意见、推荐汇总表、已公告企业年度信息采集表、新申报企业申请材料等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送至市工信局绿色发展推进处,所有纸质材料电子版(盖章扫描pdf版和相关表格word或excel版),联系电话:51705740/51705723电子邮箱:sgxjlsfztjc@jn.shandong.cn附件:1.申报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汇总表.docx2.济南市已公告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企业名单.docx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