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中山市工业互联网与数字赋能平台项目认定与奖励实施细则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制造业数字化的战略部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起草了规范性文件《中山市工业互联网与数字赋能平台项目认定与奖励实施细则》,引进培育工业互联网标杆平台和数字赋能标杆平台,制定了《中山市工业互联网与数字赋能平台项目认定与奖励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引进培育3家及以上工业互联网标杆平台或数字赋能标杆平台,推动30家龙头骨干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建设,推动3个以上产业集群数字化服务平台建设,累计推动3500家工业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带动广大中小微企业上云用云降本提质增效,明确了平台奖励对象、支持方向和标准、申报要求、平台认定程序和要求、申报程序和要求,包括平台和标杆平台认定条件、认定程序等内容,包括平台认定管理与监督、资金使用与监督要求等内容,本《实施细则》集中资源支持国际知名、国内领先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数字赋能平台在中山落地,对平台注册资金、场地租金、展示中心、示范产线、建设重点产业集群数字化服务子平台、提升平台数字化智能化服务能力、数字化人才培育、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诊断咨询等进行全方位支持,本《实施细则》以平台赋能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中小企业、产业链供应链节点企业的数字化转型为切入点,大力推动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应用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