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漳州市农业农村局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生态环境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农村保洁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漳农通[2019]37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现将拟下达2024年全市农村保洁员经费补助资金计划安排表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3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公示电话:市住建局村建科0596-2937636附件:2024年漳州市农村保洁员市级补助资金计划安排表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3月25日附件:2024年漳州市农村保洁员市级补助资金计划安排表县(市、区)乡村人口(万人)补助标准(元/人)补助金额(万元)芗城区5.981059.8龙文区2.51025.0龙海区17.9910179.9漳浦县27.8410278.4云霄县17.4710174.7东山县7.361073.6诏安县28.6210286.2南靖县11.6310116.3平和县23.310233华安县6.191061.9长泰区8.831088.3台商投资区8.991089.9常山开发区0.69106.9漳州高新区9.991099.9古雷开发区8.411084.1合计185.791018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