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文广旅市〔2024〕1号)精神,我局在企业自愿申报,县(区)、功能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主管部门初审推荐的基础上,委托舟山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单位开展现场检查和评定打分,现将评审情况予以公示:评审组依据《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075-2019),全面评价了参评单位制度建设、卫生环境、服务质量、宣传引导、实践活动等5类基本项目,并对附加项和负面清单进行了审查,根据各单位贯标情况经综合评议,拟推荐南洞艺谷景区创建第二批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4年3月22日至3月28日,对以上情况有异议或意见,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邮件等形式向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联系电话:0580-2280737(行业管理服务处)0580-8261325(机关党委)邮箱:547376625@qq.com舟山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