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就业扶贫车间创建及管理办法(试行)》(江人社发〔2018〕196号)文件确定的管理规定,对带动就业不明显,企业经营、管理不到位,工作配合不积极的,取消扶贫车间称号,收回授予的“扶贫车间”牌匾,经审核江城雲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因吸纳脱贫劳动力不足5人,且稳定就业时间不足6个月以上,给予其取消帮扶车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江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反映,请社会各界给予监督,监督电话:0879-3721266、3721857,监督举报电话:0879-3721857,江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