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川委办〔2023〕18号)文件要求,经审核,现将雁江区2023年享受稳岗返还第五批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28-26592213附件:雁江区2023年享受稳岗返还第五批名单资阳市雁江区就业服务管理局2024年3月21日附件雁江区2023年享受稳岗返还第五批名单序号单位名称返还金额(元)1四川鲜派食品科技有限公司1803.312资阳市太光机械加工有限公司245.23桃屋(四川)食品有限公司14420.364资阳市雁江区丽颜坊日化品经营部6213.535四川联豪钢结构有限公司12652.956四川中博明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24.547资阳市威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121.09合计3808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