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豫发改高技〔2021〕777号,现将2024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和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工作(一)申报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二)申报条件1.依托大中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共同建设,2.符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三)材料报送请各申报单位根据《管理办法》和申报大纲(见附件1)要求,编制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申报材料包括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1)、申请报告纸质文件及电子版,二、评价工作(一)参加范围2024年之前获批建设的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二)评价要求1.材料编制,各部门工程研究中心按照《管理办法》及本通知要求编制评价材料,报送评价材料,主要包括《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汇总表》(见附件2)、《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自评价报告》、《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数据表》、《评价数据证明材料》(详细材料可在省发改委网站查询https://fgw.henan.gov.cn/2021/10-11/2325131.html,有关评价数据的证明材料请参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评价工作指南(试行)》,(三)材料报送请各单位于4月1日前将工程研究中心评价表及平台评价材料(一式五份附电子版,联系人:刘婧祎联系电话:18638189680邮箱:zzjkqjjfzj@163.com附件:1.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大纲2.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汇总表3.河南省XX工程研究中心评价信用承诺书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