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海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4年认定工作请各地发展改革委会同同级科技、财政、税务等部门(或属地政府规定的海南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发改、科技、财政、税务等部门),并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核,以下简称《战新目录》)明确的范围,3.组织填报企业技术中心数据核定表(详见附件1),对企业申报数据进行核定,4.请各市县企业技术中心申报、管理部门于5月15日前将附件1及企业技术中心数据核定表有关数据的必要证明材料(包括海南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电子文件(采用光盘拷贝方式)、纸质文件(一式四份)报送我委,二、2024年评价工作根据《管理办法》,请各地发展改革委会同同级科技、财政、税务等部门(或属地政府规定的海南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发改、科技、财政、税务等部门),参照《管理办法》,并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核,2.组织填报企业技术中心数据核定表(详见附件2),对企业申报数据进行核定,以下简称《战新目录》)明确的范围,于5月31日前将附件2及企业技术中心数据核定表有关数据的必要证明材料(包括海南省企业技术中心年度工作总结)电子文件(采用光盘拷贝方式)、纸质文件(一式四份)报送我委,65370931)(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