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根据《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南》(鲁工信技〔2023〕150号)和省工信厅有关通知要求,现组织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和认定工作,高端化工、汽车、智能家电、工业母机、轨道交通、海工装备、农机装备、高端铝材、现代食品等优势产业,培育申报程序及条件参见《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南》(鲁工信技〔2023〕150号),达到验收条件的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请参照《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验收申请报告》编制验收申请报告,经所在区县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初审合格后,认定程序及条件参见《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南》(鲁工信技〔2023〕150号),三、有关要求请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按照工作指南要求,组织具备条件的企业牵头开展培育申报和验收认定工作,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份)和区县推荐文件请于6月21日前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处,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须对申请培育及认定的创新中心材料进行认真初审,各申报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联系人:宋丽丽联系电话:51705745市工信局科技创新处邮箱sjjhxxhwkjc@jn.shandong.cn附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和认定工作的通知.pdf1.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南.pdf2.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验收申请报告(模板).docx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