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建〔2023〕21号)、《2023年度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财政专项激励试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公布新昌县2022年度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结果的通知》(新亩均办〔202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企业实际,经县财政局和县经信局审核确定,现将拟兑现2023年度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财政专项激励试点部分资金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4年3月20日至3月27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县经信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应符合事实、有据可查,联系电话:86021381、86038710、86383823附件:2023年度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财政专项激励试点资金补助清单新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3月20日附件一2023年度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财政专项激励试点资金补助清单序号企业名称补助项目补助金额(万元)一信息化项目1新昌县环富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环富机械车间数字化信息化技术改造项目17.622浙江欧琛机械有限公司浙江欧琛机械有限公司车间数字化改造信息化项目19.91小计37.53二县级样板企业1新昌县纽沃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县级样板企业102浙江嘉阳轴承有限公司县级样板企业103浙江欧琛机械有限公司县级样板企业104新昌县普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县级样板企业85浙江品诺机械有限公司县级样板企业10小计48三产业链数字化改造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产业链数字化协同管理平台86小计86合计17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