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及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及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4〕13号)要求,现就2024年度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及对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根据《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废铜铝加工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废纸加工行业规范条件》《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本)》和相关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请韶关新区、华南装备园管委会、各县(市、区)工信局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从事废钢铁、废铜铝、废纸加工,已公告企业申请更名、变更产能、退出公告名单的,变更产能应参照新申报企业提交材料),相关材料均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green.miit.gov.cn)提交,韶关新区、华南装备园管委会、各县(市、区)工信局要严格按照规范(准入)条件要求对新申报企业和变更产能企业情况进行核实,请于4月19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green.miit.gov.cn)完成审核,二、关于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一)监管检查对象为已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规范(准入)公告名单的企业,(二)曲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乐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仁化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始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分别要督促辖区内的已公告企业严格对照规范(准入)条件要求开展年度自查,对已公告企业是否能保持规范(准入)条件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相关检查结果请于4月19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green.miit.gov.cn)报送我局工业节能与安全生产科,(三)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对已公告企业开展抽查,附件:规范条件企业审核情况一览表.docx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3月19日(经办科室:工业节能与安全生产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