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县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曲峪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单位:《临县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请遵照执行,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3月15日(此件公开发布)临县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实施意见为做好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片区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3〕12号)有关规定,参照《临县交通运输局关于重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实施意见》(临政办函〔2017〕95号)文件标准,结合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本实施意见适用于曲峪镇乡村旅游重点村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内的占地及地表建筑物和附着物,二、征地、拆迁以及协调等工作由曲峪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并依据本实施意见规定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对被征用土地、拆迁房屋及其附着物所有人给予补偿,三、所属征地拆迁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按本方案规定拒不配合落实相关事宜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另行制定补充意见执行,附件:1.征地补偿标准2.房屋、窑洞和有关建筑设施拆迁补偿办法3.拆迁附属设施、附着物补偿作价测算办法4.损毁县、乡、村公路及田间道路补偿办法5.各类杆线迁改补助标准6.项目征地拆迁奖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