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经发局(科经局):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省企业技术中心2023年度运行情况跟踪及2024年度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科技〔2024〕123号)、《漳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漳工信投资〔2020〕150号)和《漳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和考核评价指南(试行)》(漳工信投资〔2020〕15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省企业技术中心2023年度运行情况跟踪及省市企业技术中心2024年度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省企业技术中心2023年度运行情况跟踪根据《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闽工信法规〔2020〕9号)第十一条规定,省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每年应按要求报送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见闽工信函科技〔2024〕123号附件1),二、省企业技术中心2024年度推荐申报工作请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工信部门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条件的企业申报2024年度省企业技术中心,企业申请材料按《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和考核评价指南》(闽工信科技〔2020〕10号)编制,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工信部门随时受理企业申报,专精特新企业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要求可放宽至不低于600万元,即上下半年各一次,下半年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23日,各县(区)、开发区工信(投资区)部门对企业上报的申报材料认真把关,及时到企业现场核实,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将企业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连同推荐文件汇总上报至市工信投资规划和科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