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发展的意见》《山东省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发展规划(2022-2030)》,推行新型建筑工业化链主制,按照《山东省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链链主管理办法》(鲁建节科字〔2023〕5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链主遴选工作,根据我省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链发展情况,首批组织实施科技研发、勘察设计、生产制造、专业施工、咨询监理等5类细分产业链主遴选,总链主、细分产业链主应符合鲁建节科字〔2023〕5号文件规定及本文附件1明确的条件,二、申报材料(一)山东省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链链主申报表(附件2),三、申报程序(一)申报单位向所在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报,驻鲁央企、高等院校及省属企业、科研机构可直接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申报,(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形式审查、会议评审,并颁发“山东省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链链主”标识牌匾,5年内不接受其申报新型建筑工业化相关试点示范,将本市推荐单位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加盖公章,附件:1.山东省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链链主条件2.山东省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链链主申报表附件1-2.doc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