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市场监管部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举措》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支持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提升民营企业准入和退出便利化,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安全、规范、便利的准入和退出服务,为民营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办事引导等便利服务,发挥各级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作用,深入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促进个体工商户整体发展质量提升,优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完善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模型,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为主流的省内平台企业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助力民营企业计量能力提升,持续提升民营企业标准化意识和创新能力,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依托基层市场监管所设立民营企业发展监测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