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有关部门(单位),现就享受津贴专家信息核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核查对象(一)1990-1994年评定终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二、核查内容(一)本单位目前享受津贴专家情况,三、工作要求(一)专家津贴是落实党和政府关心关怀高层次人才的重要举措,按时完成享受津贴专家信息核查工作,(二)在开展专家信息核查工作中,由报送单位承担相关责任,(三)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享受津贴专家信息核查工作,省级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和下属单位享受津贴专家信息核查工作,省属高校享受津贴专家信息由教育厅收集汇总报送,省属医院享受津贴专家信息由省卫生健康委收集汇总报送,省属国企享受津贴专家信息由省国资委收集汇总报送,中央在川单位及其他单位负责本单位和下属单位享受津贴专家信息核查工作,并同步在人才人事信息系统平台专家服务津贴管理子系统中报送变动及有关核查情况,联系单位:四川省专家服务中心联系人:王蕾028-86626452邮箱地址:scszjfwzx@163.com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二巷18号附件:四川省享受津贴专家信息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3月18日附件:四川省享受津贴专家信息表.doc打印本页关闭窗口分享到:上一篇:无下一篇:关于印发《四川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