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海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海曙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海经信〔2023〕7号)文件,拟给予2023年度第五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宁波金科磁业有限公司40万元的区级财政奖励,拟给予宁波天河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88家2023年宁波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合计850万元的区级财政奖励,拟给予2023年度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宁波凹凸重工有限公司30万元的区级财政奖励,拟给予云凌智创生态园的运营管理机构“宁波云凌智创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15万元的区级财政奖励,共计935万元,现将拟补助对象及金额予以公示,接受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广泛监督,公示期为7日(2024年3月19日-3月25日),如有异议,请向海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联系电话:0574-55883423,传真:0574-55883647,附件:1.第五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拟奖励明细表2.2023年宁波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拟奖励明细表3.2023年度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拟奖励明细表4.2023年度宁波市三星级小微企业园拟奖励明细表宁波市海曙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3月19日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分享到:【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