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湖南省农业农村厅组织验收和复查合格的水产原、良种繁育场,第五条湖南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全省省级水产原、良种场的管理工作,第三章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基本条件第七条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应具备以下主体资质条件:省级水产原、良种场的建设主体需具有法人资质、营业执照、水域滩涂养殖证(或有关权属证明)和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二)省级水产原种场核心亲本保种规模应达到:大宗鱼类单品种200尾以上,第十条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应具备以下生产设施:(一)繁殖设施,第十一条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应具备以下管理设施:(一)办公室,建有技术档案(主要为保种和选育技术、苗种繁育技术操作规程等)、生产档案(主要为生产管理、投入品使用、产品销售记录、种苗质量标准、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和亲本引进、更新、繁育、生产等)、财务档案和基建档案及相关影像资料等,第十二条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应满足以下生产管理要求:(一)应实行计划生产与管理,第十三条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应满足以下质量管理要求:(一)亲本来源清楚且记录完整准确,良种应来源于国家级良种场或通过全国水产原种和良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的新品种生产单位、或经省级有关管理部门认定具有优良经济性状的种类或品种生产单位,第十五条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应满足以下档案管理要求:(一)档案管理,第十六条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应满足以下销售管理要求:(一)原、良种销售情况需记录存档,第四章省级水产原、良种场验收办法第十七条以下单位或主体可以申请省级水产原、良种场验收:(一)经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批准并列入渔业投资计划建设的水产原、良种场建设单位,(二)申报单位近三年工作总结报告(技术管理、质量管理、档案管理工作总结),第五章监督管理第二十条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应履行以下职责:(一)严格按照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和档案管理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