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中北高新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依据《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管理办法》(晋企发〔2020〕4号)和《太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市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通知》(并工信字〔2023〕96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县区初审、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现场答辩、会议研究、结果公示等程序,现认定新创空间双创基地等7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为“太原市市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附件:2023年太原市市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名单.et太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