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政施工企业:根据《苏州市吴江区市政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吴住建规〔2013〕4号)文件精神,经企业自愿申报,建设单位和质量监督部门同意,专家考核组对工程质量管理资料和现场实物质量核查,并经评审委员会审定,“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无异议,决定授予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吴江区黎里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FH-02、03、04、05-08区块)等23项工程“2023年苏州市吴江区‘垂虹杯’建筑工程质量奖(市政类)”称号,希望各获奖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扬争先创优精神,不断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附件:2023年“垂虹杯”建筑工程质量奖(市政类)名单苏州市吴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3月15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