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开展2021年度东莞市创新型企业申报工作,(二)申报企业应符合《2021年度东莞市创新型企业申报指南》相关条件的高企,(申报指南详见附件3)(三)申报企业应不在东莞市有关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范围,二、申报时间及流程(一)网上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请于2022年5月26日(星期四)17:00前登录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dgstb.dg.gov.cn/egrantweb/)完成网上申报(申报书模板详见附件4,(二)线上审核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请于6月2日(星期四)17:00前完成初审,市科技局将于6月16日(星期四)17:00前完成网上审核,(三)提交纸质材料1.经市科技局线上审核通过后,装订成册(需按照《东莞市创新型企业申报书》中“附件材料”所需文件的顺序整理编册,提交至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2),2.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对企业纸质申报材料进行核查,于6月23日(星期四)前提交至市科技局业务受理窗口(东莞市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二楼综合服务一区窗口,须在资料袋中另行提供“科技主管部门寄件人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等信息),(二)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后,(三)网上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热线:22831403附件:1.东莞市培育创新型企业实施办法2.东莞市各镇街(园区)科技业务部门联系方式3.2021年度东莞市创新型企业申报指南4.东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创新型企业)5.2021年度东莞市百强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书东莞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4月8日相关稿件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