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以下对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经调查,贷款对象已按时还本付息,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温人社发〔2022〕8号)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期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8日,公示举报电话:0577-88530241序号贷款对象贷款期限贷款金额贴息金额1林展一年20万元4133.33元2林晨颖一年20万元9300元3李依凡一年50万元22733.33元4林新翼一年10万元4650元5张杰一年30万元13213.75元6项载丞一年30万元14100元7程詹福一年20万元7646.67元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