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枣庄市标准化项目奖励的通知各区(市)市场监管局、枣庄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即日起启动2023年度枣庄市标准化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申报资格(一)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已经国家、省标准化主管部门正式发布实施、备案标准及经国家团体标准平台公示的团体标准,(三)项目申报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申报资格:1.近两年内因涉及产品质量和标准问题被执法部门查处或正在接受调查的单位,4.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单位,二、申报条件(一)达到国际或国内同类标准的先进水平,(四)项目实施能给本市带来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申报范围(一)经国际标准化组织采纳发布的国际标准,经标准化主管部门正式发布实施或备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和经过国家团体标准平台公示的团体标准,(三)承担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通过验收的,(四)获得国家、省企业标准“领跑者”认定的,四、申报材料(一)申报标准制、修订项目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枣庄市标准化项目奖励申请表(见附件),(二)申报其他标准化项目的单位应提交下列资料:1.枣庄市标准化奖励项目申请表(见附件),3.标准化项目立项及通过有关主管部门鉴定、验收合格或批准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