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立法项目相关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委托单位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项目名称《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立法项目三、工作内容1、通过查阅文献资料、实地调研、座谈访问等方式,协助梳理《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存在的问题以及立法需求,2、起草完成《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立法项目工作中涉及的立项说明、草案建议稿、立法依据对照表、分歧意见情况表、拟解决问题及解决问题措施对照表、立法参阅资料汇编等各项文件材料,3、为立法项目工作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为《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立法项目按期顺利推进做好保障服务,具体数额由申请单位在申报材料中列出,2、立法研究单位必须以立法研究组形式开展工作,并经立法研究组负责人所在单位同意方可申报,3、立法研究单位或立法研究组负责人必须有5年以上地方立法经历,具有承担省级政府重大立法项目的研究经验与能力,独立开展过省政府规章立法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研究组负责人,6、立法研究申请单位须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购〔2019〕27号)规定,七、联系方式电话:0731-89665140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省发改委第二办公楼614室)附件:《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立法项目研究服务机构申请书附件:《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立法项目研究服务机构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