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广安区1人申请创业补贴,符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返乡下乡创业二十二条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18〕85号)《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等文件要求规定,现将申请创业补贴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12日,在此期间如有单位或人士有异议,请与区就业局联系,监督电话:0826-2344198,附件:广安市广安区2024年创业补贴情况表1709688201538.xlsx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3月6日【我要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