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相关单位:《芮城县支持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芮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3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芮城县支持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发展若干措施为促进道路货物运输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对县级财政、开发区财政奖补政策的通知》(晋财预〔2021〕24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促进网络货运行业健康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6号)以及《运城市支持互联网物流平台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运政办发电〔2021〕43号)等文件精神,一、支持对象在芮城县依法登记注册的、经行政审批部门许可并接入交通运输与税务监管平台的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给予政策奖补,则停止对该企业的政策奖补,二、财政支持1.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对县级财政、开发区财政奖补政策的通知》(晋财预〔2021〕24号)、《运城市支持互联网物流平台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运政办发电〔2021〕43号)文件精神,由县级财政部门按月将奖补资金拨付至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奖补资金用于入园企业运营发展和技术改造升级,3.奖补政策按照省、市文件精神执行至2025年,2.给予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高管、技术骨干等人员享受当地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购房补贴等优惠政策,3.给予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在大数据、互联网、新业态等相关项目申请资金政策方面支持,4.入园企业享受芮城县其他相关扶持政策,确保我县互联网物流平台健康发展,相关解读芮城县支持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发展若干措施图解【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