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建2022年省级餐饮服务“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单位,创建3家省级餐饮服务“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单位,二、申报对象业态、规模要求申报“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单位的餐饮服务提供者须为规模中型以上的餐饮服务经营者或300人以上单位食堂,三、创建方式和展示要求“互联网+明厨亮灶”是指餐饮服务提供者为让消费者享有知悉其接受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将餐饮服务关键部位、环节以及食品安全相关信息、风险进行展示,“互联网+明厨亮灶”在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加工制作场所安装摄像设备,监管人员和消费者能够通过登录网络或使用手机终端等方式实时在线观看餐饮服务食品加工制作全过程,“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单位必须公开展示的基本要素分为关键部位、重要环节及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填写创建省级餐饮服务“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单位申报表(附件1),县级食安办会同本级市场监管局对辖区申报的“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单位开展初评工作并形成创建2022年餐饮服务“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单位工作报告上报,认真研究制定创建餐饮服务“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单位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示范创建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各市场监管所要加强创建餐饮服务“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单位工作的宣传,不断提高餐饮服务提供者、从业人员和公众对“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对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单位创建有成效并通过考评验收的餐饮服务单位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