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通知》(赣人社字【2017】399号文)、《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发展稳定就业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20】9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稳岗返还预发放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办字【2022】18号)文件规定,我中心从江西省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系统中导出第一批符合稳岗返还“免审即享”条件的企业为9家,经初步审核,现将初审结果予以公示:企业名称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申请失业保险补贴资金江西省百神昌诺药业有限公司43466.34元39119.71元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南城县分公司15541.6元13987.44元抚州市烟草公司南城分公司51011.06元15303.32元江西黄庆仁栈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南城县总店7546.4元2263.92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21732.72元6519.82元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南城分公司14140.12元12726.11元江西爱科道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8582.56元25724.3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16251.84元4875.55元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11669.4元10502.46元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2年4月13至2022年4月21日),如对名单内容有异议,请直接向我中心反映,联系人:尧帆联系电话:0794-7221018南城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2年4月13日来源:南城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