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泉财指标〔2023〕1193号《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清算2021年度第一批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省级、市级资金的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南安本级财政承担2023.69万元,本次下达资金2023.69万元,二、南安本级增量补助109.64万元,本次下达资金109.64万元,三、请各有关企业按照《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实施细则(2020-2022年)>的通知》(闽科资〔2020〕14号)文件要求,继续加大研发投入,附件:2021年度南安市第二批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补助资金明细表南安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2月19日(此件主动公开)各有关企业:根据泉财指标〔2023〕1193号《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清算2021年度第一批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省级、市级资金的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南安本级财政承担2023.69万元,本次下达资金2023.69万元,二、南安本级增量补助109.64万元,本次下达资金109.64万元,三、请各有关企业按照《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实施细则(2020-2022年)>的通知》(闽科资〔2020〕14号)文件要求,继续加大研发投入,附件:2021年度南安市第二批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补助资金明细表南安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2月19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