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四川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及依托单位:根据《四川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办法》(川科基〔2020〕1号)和《四川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后补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川科基[2022]4号)的有关规定,科技厅将对四川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以下简称“野外站”)2023年度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野外站后补助支持的主要依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范围2021年度获批建设的省野外站及在川国家野外站均须参加2023年度工作考核,二、材料要求1.请各野外站填写《四川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年度考核报告》(附件1),并提供相关支撑附件材料,经依托单位、主管部门(推荐单位)审核盖章后,野外站取得成果均须为数据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内取得,超出期限的成果不纳入年度考核统计范围,2.请各野外站填写《野外站2023年度绩效统计表》(附件2),经承担单位盖章后报送,绩效统计表数据须真实、有效、与年度考核报告对应一致,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17:00,并视为自动放弃年度考核,三、联系方式基础研究管理中心:张越028-80272077报送地址:成都市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栋701B附件:1.四川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年度考核报告2.野外站2023年度绩效统计表附件:附件1-四川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年度考核报告.doc附件2-野外站2023年度绩效统计表.xlsx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