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4年全市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136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全市2024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点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安排(一)就业援助月,(三)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求职择业和用人单位招聘人才提供精准对接服务,重点面向202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由市、区人社部门联合民政、退役军人、工会、工商联等部门组织开展,面向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和登记失业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二、我市特色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安排深入打造“想就业、找人社”公共就业服务品牌,组织开展特色化、全方位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和服务活动,加大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典型案例,各区人社局、各部门要强化就业服务宣传,各区人社局、各部门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情况统计汇总,要制定2024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