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磐政〔2018〕128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人力社保部门审核,符合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条件的对象共2人,按3000元/人的就业补贴标准,拟发放补贴6000元,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2月28日至3月5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联系,地址:安文街道壶厅西路133号2楼,联系电话:84663413,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2/28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所在单位享受起止年月补贴月数拟补贴金额1陈璨男3307272001******19磐安县金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202301-2023121230002吴路青女3307272000******65浙江济佰川药业有限公司202210-202309123000合计: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