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关于开展静安区教育科研流动站第二轮试点工作的通知各中小学、幼儿园及其他教育单位:为了贯彻落实上海市教委《加强上海市基础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沪教委科[2014]36号)等文件的精神,进一步推进静安区教育学术氛围的建设,推动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和实践转化,为了促使已有成果在多情境的实践推广中进一步深化发展,静安区教育局决定探索试行教育科研流动站制度,现启动科研流动站第二轮试点工作,第二轮试点单位为:市西中学、闸北八中、静安区教育学院附属学校、风华初级中学、一师附小、和田路小学、静安区安庆幼儿园、静安区南西幼儿园,同时在静安区教育学院设立区科研流动中心,推进区域教育科研人才的培养,并协助开展科研流动站的有关管理工作,试点单位根据《静安区教育科研流动站管理办法(试行)》,做好学员招收、成果推广、成果培育等试点运作的有关工作,共同促进教育科研流动站的试点运作和功能发挥,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2024年2月28日分享到:分享到QQ空间分享到微博分享到微信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用户昵称:评分:请点击这里发表您个人的留言看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