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3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等文件精神,企业当年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一般性岗位补贴,经企业申请和本局审核,拟新向惠城区2家企业发放2021年第4季度社会保险补贴和一般性岗位补贴,现予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自2022年1月12日至2022年1月18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申请企业及人员的有关情况有异议,请向我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反映,监督联系电话:7809222附件: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一般性岗位补贴公示名单(2021年第4季度).xls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