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广播电视台,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广播电视台(中心),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广播影视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粤广电联〔2021〕5号)文件要求,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主办、市广播电影电视协会承办的2021年度广东省广播影视奖(肇庆市)的初评工作,在各地认真评选推荐和公示的基础上,经省、市、县有关单位领导和专家联合组成的评选小组认真评选和市文广旅体局审定,现将拟公布的2021年度广东省广播影视奖(肇庆市)评选、肇庆市2021年度县(市、区)广播电视节目评析获奖名单予以公示,各单位及个人如对获奖作品有异议,或发现获奖作品有伪造、抄袭、修改及未在评选年度首播(刊)等问题的,请于公示期内(公示期为1月12日至18日)以实名方式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广电管理科反映,并提供相关文字或音像材料,附件:1、拟公布的2021年度广东省广播影视奖(肇庆市)评选获奖作品名单2、拟推荐参加2021年度广东省广播影视奖评选参评作品名单3、拟公布的肇庆市2021年度县(市、区)广播电视节目评析获奖作品名单4、拟推荐参加2021年度广东省广播影视奖评选参评作品名单肇庆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1月12日(联系人:戴璐,联系电话:2781878,通讯地址:肇庆市新园北路8号市文广旅体局5楼广电科)公开方式:主动公开附件:1.附件1:拟公布的2021年度广东省广播影视奖(肇庆市)评选获奖作品名单.docx2.附件2:拟推荐参加2021年度广东省广播影视奖评选参评作品名单(共53件).docx3.附件3:拟公布的肇庆市2021年度县(市、区)广播电视节目评析获奖作品名单.docx4.附件4:拟推荐参加2021年度广东省广播影视奖评选参评作品名单(共53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