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省重大产业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不少于100亩,支持省重大产业项目中的示范类制造业项目预支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社会发展局、建设局)7.加快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建设局、财政局、组织人力社保局、各项目主管部门)二、科技创新政策(由经济发展局牵头实施)深入实施“336”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资规分局)24.支持数字经济创新提质发展,(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市场监管分局)25.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资规分局、经济发展局、招商委(投资促进中心))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由经济发展局牵头实施)围绕“5+4”现代服务业体系,(责任单位:资规分局、经济发展局)29.支持培育服务业骨干企业,(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税务局)31.推动工业设计产业提升发展,(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32.推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社会发展局)35.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建设局、农旅局、市场监管分局)43.提升城乡消费水平,(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社会发展局、江南公安分局)55.大力推进“山海协作”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社会发展局、经济发展局)58.支持推进“学有优教”,(责任单位:社会发展局、经济发展局、农旅局、大数据中心)60.支持推进“住有宜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