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信贷管理能力和金融服务质效,金融监管总局对《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9年第2号)、《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1号)、《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2号)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银监发〔2009〕71号)等信贷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形成《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个人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三个办法”),本次修订的重点内容包括:一是合理拓宽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的用途及贷款对象范围,三是结合信贷办理线上需求,引导商业银行有效防范贷款期限错配风险,进一步优化贷款结构,推动商业银行提升信贷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六是将《项目融资业务管理规定》作为专章纳入《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三个办法”及《项目融资业务管理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金融监管总局就各方反馈意见逐条梳理并认真研究,发布实施“三个办法”是完善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管理制度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信贷管理能力,金融监管总局将做好“三个办法”的实施工作,附件:1.《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https://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1151060&itemId=8612.《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https://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1151066&itemId=8613.《个人贷款管理办法》https://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1151064&itemId=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