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交通运输局: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实施<福建省农村道路客运费改税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等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交运函〔2023〕50号)文件要求,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费改税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3〕7号)和南平市交通运输局、南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平市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南交运〔2023〕16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局对符合条件的公交企业及出租车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复核,并公示,现将2023年度政和县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费改税补贴资金和涨价补贴资金申报情况予以上报,联系人:客货股联系方式:0599-6051083附件:1.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费改税补贴资金出租车申报表2.申请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费改税补贴资金出租车明细表3.城市公交车辆信息明细表4.新增更新巡游出租汽车明细表(2023年度)政和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2月8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