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住建部、金融监管总局印发的《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要求和省、市相关工作部署,请各企业认真梳理自身项目融资需求,按照以下几项原则报送可以给予融资支持的房地产项目名单:一是项目处于在建施工状态(若项目短期停工,也可以列入推荐名单),三是综合考虑本项目的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开发贷银行、按揭贷银行,建立贷款资金封闭运行制度,制定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和完工计划,符合以上条件的项目企业请抓紧与银行开展对接工作,按照附件2要求准备资料审核清单,于2024年2月22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项目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崇川区范围内房地产项目请直接报送至我局房地产市场监管处,我局将会同金融监管部门会商审定,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列入推荐名单并向金融机构推送,协调金融机构积极满足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2月3日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