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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平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临平区人民政府 | 2022-04-12
三、区住建局具体负责本区城市节约用水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四、区住建局应当制定城市节约用水公益宣传计划,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节约用水专项规划,七、本区节约用水实行居民用户和单位用户分类管理,单位用户实行定额管理和计划用水相结合的制度,用水计划应当满足单位用户开展生产经营等活动合理用水的需要,九、区住建局应当根据城市节约用水专项规划、长期供水计划、城市供水能力、用水定额和单位用户近3年平均用水量等因素,核定各单位用户的用水计划,区住建局在核定各单位用户的用水计划时,十、单位用户需要调整用水计划的,十一、单位用户对区住建局核定的用水计划有异议的,十二、单位用户应当严格执行用水计划,也可由单位用户按照区住建局制定的水量平衡测试实施办法自行测试,单位用户应当及时将水量平衡测试或节水评估结果报送区住建局,对超出核定用水计划用水的单位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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