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朗镇人民政府文件朗府〔2021〕43号大朗镇关于减轻经营主体租金负担的若干意见各单位、村(社区)、企业:为积极应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现对辖区内镇属资产物业与村(社区)集体资产物业的承租企业、个体工商户,提出如下优惠政策:一、适当减免租金,位于疫情防控封控区及管控区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大朗资产经营公司要对承租主体的2021年12月份租金,按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租金减免,位于疫情防控封控区及管控区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倡导各村(社区)对承租主体的2021年12月份租金,凡租用镇属资产物业与村(社区)集体资产物业,在疫情防控解除后2个月内补缴,参照镇、村(社区)的优惠措施,对承租企业、个体工商户适当减免租金,或允许在疫情防控解除后2个月内补缴并免缴违约金,3年内不得参与镇或村(社区)集体资产物业的竞投报名,东莞市大朗镇人民政府2021年12月30日关于《大朗镇关于减轻经营主体租金负担的若干意见》的政策解读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大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2021年12月30日印发—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