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企业春节期间稳岗留工促生产,(责任单位:经发科技局、文旅公司、财政金融局,各街道、园区)二、鼓励制造业企业稳定生产,支持制造业企业春节期间抢抓生产进度,(责任单位:经发科技局、财政金融局,春节期间(2024年2月10日至2月17日)在列市重大项目和拟作为2024年市“家家到”观摩的项目建设现场上岗工作的一线人员,(责任单位:住建局、规建服务中心、财政金融局)四、鼓励企业开拓市场,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各街道、园区)六、开展春节招商,(责任单位:招商服务中心,各招商责任主体)七、服务企业招工用人,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责任单位:经发科技局、组织人事部,各街道、园区)九、保障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单位:经发科技局、财政金融局、住建局、社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