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江黎族自治县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昌江黎族自治县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编制工作已经完成,昌江黎族自治县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是指对用水主体定额内用水的提价部分或管水主体水费收入与工程运行维护成本的差额部分给予补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采取“先收后补(奖)”的方式,(二)农业用水量超出用水定额的用水主体,精准补贴主要用来补贴管水主体水费收入与工程运行维护成本的差额部分,经济类作物按照用水定额内提价部分水费的70%进行补贴,水产养殖按照用水定额内提价部分水费的50%进行补贴,节水奖励依据每年县水务服务中心给各乡镇各用水单元下达的年度计划用水量节约情况进行,确定奖补对象后,石碌水库管理中心将年度奖补对象和奖补金额报县水务服务中心备案,县水务服务中心根据年度奖补对象和奖补金额,县财政局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县水务服务中心,县水务服务中心向各奖补对象兑付奖补资金,符合奖补条件的用水主体于当年12月份向所在乡镇申请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