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中北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和各有关单位: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山西省科技成果在线登记工作的通知》(见附件)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科技成果在线登记工作通知如下,一、严格登记统计,做到应统尽统所辖区域内,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取得国家药品颁布件,或国家和地方标准,均在统计范围,做到详实准确各县(市、区)、中北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所辖区域内科技成果第一完成人(单位)向太原市科技局申请“国家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系统”(https://cgdj.tech110.net/yhgl/login.jsp)用户名及初始密码,成果完成人(单位)自行登陆“国家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系统”进行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电子版附件后提交后打印《科技成果登记表》及相关附件提交至组织管理部门进行审查,确保完成任务各县(市、区)、中北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收集统计成果完成人(单位)填写的《科技成果登记表》及相关附件(一式一份)纸质版,于2024年1月26日17点前将所有登记材料及《科技成果登记汇总表》纸质版交到太原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电子版发送至cxfz701@163.com,四、业务受理及联系方式太原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联系人:康健联系电话:0351-4223750地址:太原市新建路69号市政府主楼701室太原技术转移促进中心联系人:张晓鹏联系电话:0351-7786082地址:太原市高新区高新街39号附件:《关于开展2023年度山西省科技成果在线登记工作的通知》太原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