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现决定开展清新区龙颈镇2023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培育项目遴选工作,且在龙颈镇已有种养经营主体或参与龙颈镇撂荒地复耕复种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可以参加遴选:(一)农民专业合作社1.依法登记,重点支持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经济效益好和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重点支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2023年以来,通过扶持促进农业生产设备及基础设施建设或更新、提升内部管理和生产经营能力、农产品品牌营销和相关指导服务等建设,进一步提升经营主体管理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服务带动能力,符合范围内的农民合作社社及家庭农场可参与申报,由农民合作社或家庭农场自荐申报,2.申报材料(1)项目申报表,(7)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产品销售合同(或凭证)、记录,需体现本主体产品已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和2023年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9)经营主体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二)组织评审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人民政府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现场考察评估后,四、有关要求符合上述条件、方向的农民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将申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