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的通知》,确定广东省珠海市等4个城市、广州市番禺区等11个县区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和县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是落实知识产权纲要、规划的关键环节,广东高度重视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有效形成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工作合力,目前累计有36个地市、县区和8个园区承担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有力促进了广东知识产权工作全面提升,全省全省高价值发明专利、有效注册商标、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均居全国首位,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指数连续10年位居全国首位,有力推动全省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聚焦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以新一轮知识产权强国试点示范工作为契机,聚焦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强省、强市共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和县区广东省名单(试点示范期:2024年1月至2026年12月)类型名称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珠海市东莞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汕头市江门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广州市番禺区深圳市龙岗区佛山市南海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市白云区深圳市光明区佛山市禅城区佛山市三水区江门市蓬江区江门市新会区(地理标志类)肇庆市怀集县(地理标志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