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恒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陆泳全):本委受理了苏倩倩诉你单位工资、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案(钦南劳人仲字〔2024〕第16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参加仲裁活动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和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满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3月5日下午3:30在广西钦州市南珠东大街90号仲裁院B201室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开庭后10日内,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钦州市钦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