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生态环境局清徐分局作出的太原市康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型镁、铝合金构件应用研发建设项目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审批文件名称:关于太原市康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型镁、铝合金构件应用研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审批文号:清分局审批[2024]04号审批时间:2024年1月15日审批文件全文清分局审批[2024]04号关于太原市康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型镁、铝合金构件应用研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太原市康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你单位报送的《太原市康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型镁、铝合金构件应用研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报批的申请》收悉,2、项目压铸试验车间内设2台电阻炉和2台压铸机,每台电阻炉及压铸机上方均加装伞形集气罩(共4台),废气收集后共用一台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项目差压试验车间内设1个砂料进料仓、1台混砂机、1台落砂机、1台梳砂机,废气收集后共用一台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项目差压试验车间内设1台差压铸造机,将差压铸造机抽气减压出气点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进入一台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各工序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厂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参照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规定的限值,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值,三、项目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颗粒物0.362t/a(粉尘0.21t/a,产生和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应依法缴纳环境税,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清徐大队负责本项目的现场检查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