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企业:为抓好2023年度重庆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按照重庆市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重庆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名范围本年度提名市科学技术奖的类别包括:科技突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奖、国际科技合作奖,提名年度应在渝工作且连续在渝工作时间应不少于2年,以及论文署名第一的单位、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成果登记以及成果评价中所列的完成单位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单位的,同一技术内容在同一年度不得重复提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7.同一完成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被提名为市科学技术奖的候选者(含科技突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奖、国际科技合作奖),9.外国人作为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完成人被提名的,项目单位于1月29日前向区科技局申请提名账号,(二)区科技局于1月29日前向项目单位分配提名账号,(三)项目单位于2月6日前使用提名账号登录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平台提名系统(http://kjjl.csti.cn),(五)区科技局和项目单位分别公示项目提名相关信息,公示内容须按照《2023年度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的要求,项目单位于2月21日前将项目公示信息以图片形式上传至系统,(六)项目单位于2月27日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区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