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山市东利服饰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意见的函中山市东利服饰有限公司:根据《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中山市2023年第一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中工信〔2023〕137号),你司属2023年第一批应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企业,我局对你司提交的《清洁生产审核报告》进行审核时,发现报告中相关数据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未达到清洁生产审核的评估验收要求,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相关规定,2024年1月5日,我局对你司下达《中山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中环责改字〔2024〕1006号),责令你司“立即改正在清洁生产审核中弄虚作假的行为”,经研究,我局对你司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作出“不通过”的决定,你司须纳入下一轮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中山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月9日附件:1.关于中山市东利服饰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意见的函..pdf。